畫面中前方路口雖然是綠燈,但男子是走在前一個路口、無號誌燈的斑馬線,由於沒有車輛要禮讓,男子只能無奈站在斑馬線四分之一處,身處在車陣中,誇張的是,車潮中還有一輛第二分局的警車,直到原PO停下禮讓,行人向原PO舉手致意後,快速通過。
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批評「大執法只針對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只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台灣政腐夠臭,而且是沒紅綠燈的情況下,開車不帶眼」、「官員的話聽聽就好,三分鐘熱度而已」、「很多台車都沒禮讓」。
面對網友的批評,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也在下方留言說明,「本分局博愛所員警於9日上午11時3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北門路1段路段,因於內側車道之車流中尾隨前方車輛前進,當下也因注意車前狀況以保持安全距離,以致疏未注意外側車道旁有正欲通行馬路之行人。除已依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舉發在案並予行政懲處檢討改進,也將督屬切實遵守交通規則,一同守護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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