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死者是年約30歲丁姓男子,一年多前從雲林台西到永康,寄住該棟社區大樓13樓的姑姑家,在附近的超商上班。他4/3天中午與1名男子一同進入大樓搭電梯,但不到20分鐘便從13樓陽台墜落身亡。而陪同的該名男子則急忙衝出大樓,搭友人的機車離開。

警方至13樓勘驗,雖未有明顯打鬥痕跡,但發現死者身上有2處槍傷,分別是子彈射入孔、射出孔,因此全案朝他殺方向辦理。經過濾其背景,發現死者前晚在任職超商的倉庫內有遭到限制自由及凌虐的情形,鎖定4男2女進行追緝,在案發8小時內陸續逮到6嫌到案。

據了解,死者因積欠大筆債務,任職店員時被陳姓女店長(28歲)發現手腳不乾淨,侵占店內財物。曾姓男子(21歲)得知後替陳女出頭,前晚夥同高姓(男、22歲)、何姓(男、18歲)、劉姓(男、28歲)等3名友人,將死者拖往超商倉庫內教訓。女店長、方姓女店員(27歲)也都知情,卻冷血旁觀同事慘遭凌虐。

警方將6名嫌疑人移送南檢,檢方訊後聲押2人、3人交保、1人移送少年法庭。讀者提供
警方將6名嫌疑人移送南檢,檢方訊後聲押2人、3人交保、1人移送少年法庭。讀者提供

檢警相驗後初步研判,死者自高處墜落造成頭頸胸部多處骨折,以及腦髓、心、肝臟破裂,「右後腰部雖有槍傷,但沒進腹腔」。確切死亡原因,尚待解剖鑑定及檢察官進一步調查。

台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展開追查,包括曾男、28歲陳姓女子、22歲高姓男子、33歲劉姓男子、27歲方姓女子、17歲何姓少年陸續到案,但6人都否認犯案,曾男宣稱丁男是自行墜樓,警方訊後昨晚依殺人、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檢署今天清晨發布訊息指出,曾男及劉男涉犯刑法第302條第2項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女、高男新台幣3萬元交保;方女5萬元交保;何姓少年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主嫌曾男供詞避重就輕,不肯吐實槍傷緣由、墜樓原因。讀者提供
主嫌曾男供詞避重就輕,不肯吐實槍傷緣由、墜樓原因。讀者提供
男子從13樓墜落當場身亡。王志弘攝
男子從13樓墜落當場身亡。王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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