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所巡邏警組上周五清晨5時許,在前金區市中一路與五福三路口停等紅燈時,見洪男(31歲)騎乘租賃電動機車未戴安全帽,還直接從警方面前經過,警方隨即趨前將他攔查,並追問怎麼不戴安全帽?洪男供稱,因為覺得共用安全帽不衛生,想住處也不遠就不配戴了,沒想到清晨居然還會遇到警察。由於洪男渾身酒氣,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79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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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酒駕還無帽上路。翻攝畫面
洪男酒駕還無帽上路。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洪男未戴安全帽開罰500元,駕駛租賃車輛酒駕需加重1/2,最高可以開罰13萬5千元(最低2萬5千元)。

新興分局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飲用酒後切勿駕駛車輛,不應心存僥倖心態酒駕,另如租賃共享車輛酒駕違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10項規定將加重二分之一罰鍰,提醒民眾飲酒後請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接送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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