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詐騙組織」成員之一的組織成員Sammy,在PTT八卦板上以帳號「Induction」發文,回應對於有人認為對於打詐,應該要提高刑度,防止犯罪率。但他分析,如果只是針對下游的車手提高刑度,是無法抑制詐騙橫行的。
他分析,如美國抓詐騙,首要就是先「抓錢」,他拿美台作法相比「美國這種案件很簡單, 追幣報告出來證明洗錢流程後刑事單位發函交易所凍結,接著走司法程序取回款項。可是目前我們幫忙的幾個台灣案例,報告做出來, 刑事局也發函凍結了, 可是不好意思, 到了檢察官這邊,檢察官問: 你是L0帳戶騙的錢, 為什麼要求取回L8的錢??L0已經空了,他們根本不懂什麼叫做虛擬貨幣,洗錢兩百層,都有可能。觀念還停留在過去實體帳戶的經驗上, 這比修法還難, 也因此全台灣目前沒有取回款項的案例。」
Sammy提醒「如果有辦法取回款項, 詐騙就可能做白工就可能虧損, 這才有辦法真正的做到壓制。 即便發生地在境外,因為賠錢的事沒人做。」
此外他還分析「台灣法規講求任何刑案都要有一個被害人跟一個加害人才能成立。洗錢帳戶持有人如果是外籍,在美國就是發函邀請你,實際或線上到案說明,時間到不理會他就判了.。台灣這邊連支付命令都沒地址不能扣,外籍人士你能拿他怎樣?這也就是為什麼詐欺罪抓了一堆車手、人頭戶輕判的原因。 他們本來就是最末端最下層的一環, 但是台灣認為,只要查到它們就可以結案,現在反倒要加高這部分的罪責.。有辦法解決嗎? 街友收點錢就去辦帳戶給人了,關久一點對人家來說有差嗎? 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不少網友也紛紛呼應「台灣沒有人想解決問題」、「台灣政府哪次不是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最上層就政府本身,你要他打自己?」、「我們政府不是要降低犯罪 只是想安撫韭菜」、「台灣就對洗錢很不想抓啊,抓詐騙也是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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