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彰化冷凍肉品批發業者「豪嘉食品有限公司」滯欠2006年到200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2009到2010年營業稅,總計418萬多元未繳,經中區國稅局在2017年間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經調查豪嘉公司名下僅有一輛1995年份出廠車齡逾20年的老舊車輛,殘餘價值甚微無執行實益,除扣得豪嘉公司的銀行存款2萬2749元外,已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彰化及台中分署執行人員會同警方,前往台中市和平區拘提陳男到案。讀者提供
彰化及台中分署執行人員會同警方,前往台中市和平區拘提陳男到案。讀者提供

經行政執行官積極蒐證調查,發現豪嘉公司負責人陳奕樑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繳納,有處分脫產的情事,遂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陳男,因管收要件事實認定及法律見解歧異,遭彰化地院駁回管收聲請,承辦行政執行官努力不懈補足證據,並援引司法院大法官第588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堅守法律防線,提起抗告、再抗告程序。

彰化分署將陳男(左三)解送彰化看守所管收。讀者提供
彰化分署將陳男(左三)解送彰化看守所管收。讀者提供

彰化分署指出,3月1日經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管收陳男,經彰化分署派員於本月25日會同台中分署執行人員及台中市警局和平分局警員,前往陳男位於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的住處拘提到案,因陳男仍以現無能力繳納,亦無法提出具體清償計畫,遂於當日下午5點多解送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