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酒駕

據院檢調查,嘉義這名年約50歲朱姓男子,2018年酒駕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豈料朱男不知悔改,2020年又涉及2起酒駕遭移送,並遭吊銷駕照,他同年8月11日遭判刑6月確定,8月26日竟又因酒後騎機車被警攔檢,他當場拒測遭罰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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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遲未到案執行,嘉義地方檢察署於2020年11月10日對其發布通緝令,欠繳罰鍰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朱男住處氣派。嘉義分署提供
朱男住處氣派。嘉義分署提供
內部陳設看似不斐。嘉義分署提供
內部陳設看似不斐。嘉義分署提供

執行官去年前往朱男中埔鄉住處查訪,發現該處為獨棟別墅,內部陳設豪華,車庫還停有一輛保時捷休旅車,但都非朱男名下,大都為父親所有。朱妻則稱丈夫離家多日不知其行蹤,她無力代繳納罰鍰。

執行人員轉而調查義務人財產,發現朱男有多件有效的人壽保險契約,其中2件已到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金額達43萬餘元,立即核發執行命令予以扣押,朱男家屬這才驚覺到事態嚴重,趕緊向嘉義分署請求不要收取保險金,並立即帶來現金完全清繳。

經查扣43萬餘元保險金,朱男家屬這才代繳清積欠罰緩。嘉義分署提供
經查扣43萬餘元保險金,朱男家屬這才代繳清積欠罰緩。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分署指出,酒駕害人害己,更可能會連累親人!嘉義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會以扣押存款、薪水、扣押保險契約債權、查扣車輛、查封土地房屋等各種執行手段,讓酒駕者為害人害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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