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軍涉嫌自1994年起,以挪用公款辦理定存及短報利息方式,陸續侵占國安專案鉅額經費及孳息,他於案發後立即潛逃中國,2000年遭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發布通緝,沒想到國安局去年調查發現,劉冠軍當年出境後,竟把奉天、當陽與明德三專案機密文件交給中共,嚴重危害國安,再依最重死刑的「投敵」等罪法辦,高檢署去年4月再依投敵罪,對劉男發布通緝。
由於劉冠軍被發布通緝至今未到案,檢方無法追溯其犯行,但士林地檢鍥而不捨,依《刑法》沒收新制相關規定,向士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劉冠軍與其妻子名下財產並追徵價額,法院日前已裁准沒收劉冠軍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億5404萬餘元,全案確定。
士林地檢署表示,收到法院裁定後,除自行查扣劉冠軍帳戶,另將先前查扣劉冠軍名下的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股票,囑託士林分署執行,包括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高達96萬2673股。
士林執行分署指出,為避免大量一次賣出導致股價波動過劇,與臺銀證券鳳山分公司密切聯繫追蹤後,陸續於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每股成交價維持在該日平均行情之上,扣除相關稅費後,實際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扣收部分股票的減資款11萬954元,合計成功追徵1億2915萬7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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