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上午約9時接獲報案,南屯區新富一街建築工地發生工人墜樓,到場時發現50歲的謝姓男子頭部有外傷,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李文進表示,該工地為私人委由營造公司進行透天民宅興建工程,營造公司再發包給鷹架公司裝設鷹架,當時謝姓工人在4樓的位置拆除鷹架,不慎摔落下方深約8公尺半的2樓露台。

李文進說,初步調查,謝姓工人施工的工作平台未設置護欄、護蓋等開口防護設施,工人也未繫安全帶,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目前先對工地處以停工處分,調查後若認定營造公司、鷹架公司有疏失,將處以3至30萬元罰鍰。警方則已報請檢察官相驗,進一步追究施工單位過失致死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