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日中午,好幾通報案電話湧進110勤務中心,「警察先生,棒球場內有一平頭男手裡有槍!」他們向警方報案說,目睹一名黑衣平頭男子,手持槍枝在三鶯棒球練習場公然亮槍,嚇壞當時打棒球的學生及民眾。三峽警方獲報後前往查看,周邊巡視後,果然發現報案人口中描述的特徵男子,走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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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這名黑衣男子,身上背著包包,但手上竟然拿著一把手槍,就大剌剌的走在街道上,完全無視一旁民眾的目光。在棒球練習場打棒球的民眾,看到男子走進休息區後,把手槍拿在手上把玩,還不停將滑套往後拉,心裡都很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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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背包起出的空氣槍鋼瓶已經毀損,無殺傷力,純粹拿來拉槍套嚇人。警方提供
林男背包起出的空氣槍鋼瓶已經毀損,無殺傷力,純粹拿來拉槍套嚇人。警方提供

三峽警方接到民眾報案有男子持槍,員警趕到現場時,男子早已離開,但員警不放棄,仍沿路查訪,果然發現男子蹤影,二名員警看到男子後持槍警戒,「欸來,趴下,槍在哪裡?自己拿出來」。

林男見到警察,乖乖蹲下將放在背包內的黑色手槍交出來,經員警檢視,這把外型如同真槍的空氣槍,不論在顏色、外觀及仿真程度幾乎與真槍沒有兩樣,同時還有滑套設計,唯一不同的是它採用瓦斯鋼瓶推進,但經鑑識人員初步檢驗,鋼瓶已毀損,無法擊發,判定並無殺傷力。

據附近鄰居表示,原來這名34歲的林姓男子,從事打零工搬家的工作,經常出沒在附近的棒球練習場,日前因為擅自進入練習場休息室破壞物品,遭一名沈姓管理員制止,因此心生不滿,日前他在北市幫民眾搬家時,意外拾獲這把外觀如真槍的瓦斯空氣槍,因此將槍枝放在背包內隨身攜帶。

10日中午林男幾杯黃湯下肚後,攜帶這把槍枝外出,想到之前棒球練習場沈姓管理員對他的態度,於是帶著槍走到練習場休息室,刻意在裡面將槍枝拿出來拉滑套,目的就是要嚇唬管理員,但沒想到卻被一群打棒球的學生目睹嚇壞。

警方將林男帶回偵辦,儘管槍枝沒有殺傷力,但林男攜帶類似真槍的瓦斯槍,在公共場所公然拉滑套嚇人,已構成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時興起把玩槍枝,儘管事後警局表示後悔,但仍要為自己的脫序行為吃上恐嚇公眾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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