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指出,本案義務人為安南區一名47歲黃姓男子,於2020年11月間,騎機車行經安南區城北路,遭警員攔檢拒絕接受酒測,遭市府交通局裁處18萬元,卻逾期未繳納,連同另2案無照駕駛的罰鍰,合計滯欠達19萬8000元。

台南分署去年7月收案時,對黃男採以強制扣押存款、保險金債權,卻發現空空如也,未扣得任何款項。經密切注意,黃男似鐵了心逃避,帳面上仍無金流,不讓政府有任何「得手」機會。

正當膠著之際,黃男的姐姐今天突然帶著大筆現金來繳款,執行人員這才得知黃男父親近期過世,卻卡在罰鍰未繳,而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母親跟姐姐都看不下去,也怕遺產繼承會旁生枝節等不必要麻煩,母女倆考量黃男已改過自新不再喝酒,決定籌錢化解僵局。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時繳納各項稅費罰鍰,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勢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