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雲林縣1名女性國小教師於去年5月30日接獲自稱為警方的男子來電,謊稱女教師牽涉刑案,隨後該男子將電話轉接給假冒檢察官,又稱她涉及洗錢,因案即將收押,佯稱只需繳保證金88萬8000元後則可免予羈押。

警方查扣的證物。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的證物。翻攝畫面

女教師不察,擔心遭收押,便將現金交付給詐騙集團成員,事後女教師向警方求證後,得知受騙遭詐,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查扣手機、筆電等證物。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手機、筆電等證物。翻攝畫面

雲林檢警調閱相關跡證,發現該集團號稱「張天師詐騙集團」,成員橫跨海峽兩岸,中國大陸地區以許姓男子為首,負責機房詐騙,而台灣地區則以趙姓男子為首,專吸收未成年男女作為旗下成員,用車行作為掩飾,而實際從事面交、收取贓款,再將所得贓款轉成虛擬貨幣後,匯至中國大陸。

警方日前前往台中市北屯區、神岡區的水房地點執行搜索,當場扣得現金10萬2400元、金飾、詐欺用教戰守冊、黑莓卡、點鈔機、千元偽鈔(共1000萬)等證物,拘提詐騙集團台灣首腦趙男(37歲)、3名幹部及7名詐騙成員到案。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認趙男及3名幹部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 證人之虞,以及湮滅證據之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外,台中檢警逮捕賴姓嫌犯等人共組電信詐欺話務機房,假冒人民檢察院,詐騙276名中國大陸民眾、不法獲利達1300萬餘元,並查扣犯罪所用相關證物,續溯源偵辦。

警政署仍將秉持「掃黑幫、打詐欺,斷金流」打擊策略外,並將持續以鋪天蓋地方式宣導「識詐」,結合公私協力,由各地方首長擔任領頭羊成立「打詐地方隊」,針對各層族群採分群、分齡、分眾主題式宣導方式,精準投放宣導素材,以提升民眾反詐騙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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