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高雄苓雅區五福一路與光華一路口的水塔,早已廢棄不用,由於高達約十層樓,市府斥資彩繪成為自來水公園裝置藝術,已成地標,但警方今天凌晨0時接獲報案,指水塔上遭人噴上「OHBZ」字樣,隨即進行偵辦。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及清查比對塗鴉案件作品,過濾分析可疑對象,原毫無頭緒,但在鄰近一處可遠觀水塔全貌的巷子裡,看到一名黑衣男深夜騎著機車,停妥車子,以水塔為背景自拍,隨即離去,索定車牌,找到陳姓犯嫌(25歲),起出涉案調色盤、伸縮桿及油漆滾輪等犯案工具,他因此認罪。
陳嫌向警方指出,覺得水塔老舊,想要增添顏色,於昨天凌晨前往塗鴉,但該水塔樓梯距地面有約一層半樓高,先從地面跳起並手腳並用爬上樓梯後,趁「夜黑風高」彩繪到凌晨3點多,「冒死」塗鴉後再爬下來。
警方表示,陳嫌所為被依毀損罪嫌移請高雄地檢偵辦;主管單位工務局養工處指,依高雄市樹木花草及公共設施毀損賠償自治條例規定,故意毀損公共設施者,可處3000元至8萬元罰款;也會依廢棄物清理法污染牆壁、樑柱規定,由環保局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工務局養工處說,該水塔高達近十層樓,要僱工復舊,得加危險加給,至少花費逾十萬元,若陳嫌不復舊水塔原貌,會依法求償。
對為何要冒死攀爬塗鴨?陳嫌說,單純想讓自己作品「給大家看」,但懊惱若不是創作後想留下紀錄,騎車到巷弄內自拍,恐怕不會被抓。
苓雅分局呼籲,未經所有權人允許逕自隨意噴漆塗鴉,破壞都市景觀,除涉嫌刑事毀損外,也可能面臨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同時併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違者將移由相關單位依法令裁罰,塗鴉客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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