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在台中市北屯區一處集合式住宅擔任社區保全,2022年6月19日晚間10時許,吳男在社區值班時,看到一名喝醉酒的女住戶意識不清走進社區,吳男藉機扶女住戶返回住處,並利用她因酒醉無法抗拒的機會,脫掉她的內褲,以手撫摸其胸部、下體。

後來,被害人略微恢復意識,驚見吳男對她上下其手,立即將他推開並打電話向男友求救,男友趕到現場喝斥吳男,並向警方報案。

吳姓保全乘機猥褻酒醉女住戶,一審被判刑8月。示意圖
吳姓保全乘機猥褻酒醉女住戶,一審被判刑8月。示意圖

吳男在警方及檢察官偵訊時均否認犯行,直到被檢察官依乘機猥褻罪起訴,吳男才認罪,並連忙以2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還以家中有年邁雙親及行動不便的胞兄需要他照顧為由,向法官請求輕判。

法官痛批吳男擔任社區保全,本應維護社區住戶安全,卻為了逞一時色慾,不知尊重女住戶身體及性自主意願,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審酌吳男在法院審理時認罪、與被害人和解、家庭狀況等情狀,一審依乘機猥褻罪將他判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