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記者昨天向航警局查證,航警局表示,有關小隊長在執勤時睡覺案,投訴人在今年1月19日下午投書署長信箱,已交保安大隊查處中,但所投書內容並未提供具體日期時間,為求審慎仍需深入了解,如經查證後,確實也違反勤務紀律者,當嚴懲不怠,以維護警譽。

讀者提供照片向《壹蘋》投訴指出,航警局保安大隊第一分隊一名小隊長屢次在上班帶槍睡覺,而小隊長身為主管階級,是警員學習的榜樣,卻在執勤時怠惰。警察領有國家薪水,負有「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職責,且警察身上配有槍枝,小隊長竟常常在上班時帶槍睡覺,不僅影響警察觀感,其危險性更不容小覷,和他共同執勤時的危險性也倍增。

投訴者說,依據民用航空法、民航機場管制區進出管制作業規定,航警負有飛行安全維護、管制機場周遭崗哨之職責,而照片是想隊長在塔台執行重要飛安管制崗哨時睡覺,如遭有意人士誤闖侵入,影響飛行安全的嚴重性及危險性甚大,將危及塔台飛安。

航警局今天則表示,檢舉人所提供的是去年的畫面,但仍依檢舉人提供畫面清查相關監錄影像,初步查處違反勤務紀律屬實,將本於「不護短、不庇縱」之原則處置;該員行為遭檢舉並引發負面輿情,已影響警察形象,將預先調整服務單位,後續將持續清查相關監錄畫面及資料,視查處結果依規定處分;也持續加強要求同仁落實勤務紀律,以維機場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