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黎姓婦人(52歲)在本周三(25日)年初四時報案,表示她20歲的女兒,先前曾遭詐騙集團騙錢,陸續收到台中地檢署傳票開庭,但因路途遙遠,都沒去開庭。

婦人對警方表示,初四時女兒接到自稱是詐騙案律師的來電,表示想幫兩人談和解,需要女兒提供自身帳戶號碼,將遭騙取金額返還至帳戶,女兒不疑有他便準備好自身存摺,欲將帳戶號碼唸給對方聽,母親發現後驚覺有異,要女兒暫停手邊動作,立即騎車前往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

警方到場向女孩解釋不要上詐騙集團的當。讀者提供
警方到場向女孩解釋不要上詐騙集團的當。讀者提供

巡邏警網到場了解發現此為二次詐騙,並現場向兩人實施詐騙宣導,女孩聽完後,當場哭成淚人兒,表示詐騙集團實在太壞,只是要想追回先前被騙的錢,沒想到差點二次被騙,感謝警方阻止自己的存摺淪為人頭戶。

高雄三民二分局表示,詐騙花招推陳出新,但只要把握「Calm(冷靜)、Check(查證)、Call(求助),上述3C原則」,接到陌生來電或訊息保持冷靜,儘可能記下相關細節,再透過正規管道詢問,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至鄰近派出所詢問,多一分警覺,便可少一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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