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大乙說,民俗上已出嫁的女兒不宜在大年初一回娘家,主因身分已成別人家媳婦,春節第一天要懂得先顧好歸屬,傳統上,大年初一急奔娘家,總讓外界觀感似乎是過得不好、不幸福,急著回娘家吃米糧,將導名聲不佳、招來厄運。
回娘家在傳統上,通常由娘家男丁打電話或親自邀請出嫁姐妹回來,台語稱為「請大舅子」或「請小舅子」,如今因科技發展,也可以打電話或傳訊取代,總之娘家有通知即可。
女兒回家帶大紅色伴手禮帶回喜氣,時間上需注意中午12時前進家門,身上盡量穿著亮眼紅色喜氣衣物,避開黑白單色;下午5點前應離開娘家,若規劃多留住幾天,則建議先到廟宇或其他地方走走,稍晚再返娘家。
廖大乙表示,傳統習俗上,出嫁女兒回娘家吃午飯時,如見桌上雞肉,記得把頭腳和雞尾留給娘家親友,「別把福氣給吃光」,親切微笑有禮貌,留意小細節就能為兩家都帶回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