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警察隊指出,身為癮君子的楊女,日前搭乘捷運,因忍不住菸癮,她躲到捷運頂溪站女廁內抽菸,她以為關起門來就沒人察覺,菸味四溢加上廁所內瀰漫菸霧,如廁的民眾不願吸到二手菸,立刻向站務人員檢舉。
站務人員會同捷警趕到現場,楊女正好步出廁所,手裡還拿著剛熄滅的菸蒂,被逮個正著,她也坦承有在廁所裡抽菸,經捷警查證身分提供站長開立台北捷運系統菸害檢查紀錄表,移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及裁處。
捷運警察隊統計,捷運系統去年1月至12月受理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共6件,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不得於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吸菸」,違者可處2千元至1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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