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交通局本次公布12名累犯違規人,違規時間自去年4月到12月,違規地點分別東區1名、中西區4名、新營區1名、安南區2名、大內區1名、南化區1名、麻豆區1名、歸仁區1名。遭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交通局表示,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