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嫌李鴻淵(56歲)僅因2012年與任職的康建生技公司一名女課長發生糾紛,負責人賴敏男等人出庭作證,因而懷恨在心,時隔8年後竟去年7月14日下午攜帶槍枝,冷血、殘暴槍殺包含賴敏男在內的證人,釀下4死1重傷慘劇,裡嫌犯犯案後在好友賴裕隆安排下,藏匿在賴擔任經理的養生會館。

根據判決內容,賴裕隆在2018年底與2019年初,協助李鴻淵仲介有意出售槍彈的「阿俊」見面,李嫌以3萬元的代價,向阿俊購買具有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1支、非制式子彈30顆,幫助李鴻淵持有槍彈。

2019年7月29日,賴裕隆又幫李鴻淵約阿俊見面,李再以10萬5千元的代價,向阿俊購買具有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2支、制式子彈20顆、非制式子彈152顆,再度幫助李嫌持有槍彈。

而賴裕隆知悉李嫌涉嫌殺人等案件,又於2022年7月14日晚上7時36分許,提供養生館包廂,藏匿李嫌躲避追查。

法官審酌賴裕隆幫助持有槍彈部分,危害社會安全秩序,第2次幫助持有槍彈部分衍生危害較為嚴重,且賴裕隆知悉李嫌為殺人等案件的犯人,卻仍提供處所予以藏匿,犯罪情節重大,妨害刑事案件偵查。

而賴嫌開庭時坦承全部犯行,尚見悔意,又其雖幫助持有槍彈,然無從預見後續李嫌持上述第2次槍彈殺人,且因朋友情誼而隱匿李嫌,審酌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素行,整體評價,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應執行罰金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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