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就讀高一的霏霏及國三小薰(化名),與父母同住在新北市,父親是家中經濟支柱就,母親則因患有精神障礙,夜間常起床自言自語,父親擔心影響睡眠,就安排睡到女兒房間,霏霏及小薰就與父親同睡,原本看似幸福的家庭,但沒想到在4年前卻一切都變了調。
當時正就讀國一的霏霏,逐漸出現性特徵,外表也漸漸成熟,讓不懷好意的狼父覬覦女兒胴體,某天趁深夜熟睡時,竟然對其下手性侵,完全不管睡在一旁的小薰,且幾乎每周性侵2至3次,就算小薰醒來詢問時,父親還說因為姊姊不乖在懲罰她。而妹妹小薰升上國中後,這名狼父也對小薰伸出狼爪,藉故下手性侵,可惡的是,完全未作任何安全措施。
霏霏及小薰活在陰影中長達4年,期間這對姊妹開始懂事,逐漸反抗父親的行為,但父親還是強行發生關係,並不斷透露父親工作很辛苦,負擔整個家的經濟,為此這對姊妹持續隱忍。直到去年(111)底,父親發現小薰突然月事沒來,趁外出用餐時,帶去婦產科檢查,院方檢查赫然發現,小薰已經懷孕1個多月。
院方告知父親後,父親開始神色慌張地連忙解釋「就叫她不要亂交男友」,但院方人員發覺小薰神色有異,連忙通報轄區醫院及社會局。社工詢問小薰交友情況,但小薰卻堅不願透漏,社工好轉問霏霏,在分局女警慢慢突破心防後,霏霏才說出2姊妹在4年之間遭父親性侵合計多達500次。
經調查,霏霏從13歲時遭父親性侵,直到去年底這4年間,次數多達將近300次;而隔年就讀國一的小薰,父親在不管抵抗下,強行性侵得逞,同樣持續到去年底,次數將近200次。狼父針對指控坦承不諱,但卻辯稱自己記得沒那麼多次,無法每周同時性侵姊妹2次,訊後,警方依強制性交罪,將狼父移送偵辦。
中和分局家防官李修度表示,根據以往受理案件經驗,許多被害者可能因為擔心影響家庭和諧、學校生活、交友圈、創傷回憶等等因素,而不願提及。所以,首先必須要勇敢求助,並將受害過程說出口;接著別擔心報警後會遭人責怪,因為如不以公權力及時制止加害人行為,只會讓自己創傷及事件變得更為嚴重。
李家防官強調,現今社會遭受「性」方面的侵害,已經打破性別,不局限於男性對女性,有可能是女性對男性,當然也有同性之間發生的案件,所以,只要感到性自主權被侵害,或不被尊重,請立即諮詢求助及報警處理;一定要相信我們能結合網絡給予協助,有些被害人擔心報警後,須和加害人繼續相處生活,甚至遭要脅會失去經濟支柱,或加害人無法立即收到嚇阻作用,而畏懼不敢求助報警。網絡單位絕對會協力發揮強制力處理問題遏止案件再發生。呼籲如遭受相關婦幼被害案件時,請即撥打110或.113.及其他婦幼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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