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姓男子2022年7月間擔任台中市北屯區某社區的夜班保全人員,得知被害女住戶平時僅與就讀小學的10歲兒子同住,竟於7月31日凌晨4時許飲酒後,趁另名保全不注意之際離開管理室,從被害人住處浴室窗戶攀爬進入屋內。

被害人在偵查庭上描述,當時聽到浴室聲響起床查看,遭吳男摀住嘴巴強吻,她極力推開,對方就出手毆打,並抓著她的頭髮不斷撞擊牆壁及地板,「我打不過他,我抓扯他,並向他求饒、求他放過我!」說到激動處當庭哭了起來,檢察官等她情緒平復後才繼續詢問。

吳姓社區保全值勤時,竟爬窗闖入一名女住戶家中,對她施暴、意圖性侵。示意圖
吳姓社區保全值勤時,竟爬窗闖入一名女住戶家中,對她施暴、意圖性侵。示意圖

吳男撞暈被害人後,將她的睡衣掀至頸部,動手撫摸其胸部、搓捏乳頭,並伸手拉下其內褲意圖性侵。所幸被害人及時清醒,以腳踢踹吳男下體並反折其手指,吳男因疼痛始未得逞。

被害人被打到腦震盪、全身多處挫傷、鼻樑骨折,仍奮力將吳男拉出門外搭電梯至社區一樓,並由被驚醒的兒子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時,看到被害人滿頭鮮血,仍緊緊抓住吳男不放,當場逮捕吳男。

台中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台中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吳男坦承從窗戶爬住被害人住處,但否認性侵,辯稱當時看到有可疑人士進入被害人屋內,才進去查看,由於屋內的燈是暗的,他不知道屋內的人是住戶還是可疑之人,一時緊張才發生扭打。

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擔任社區保全,看到可疑人士進入住戶屋內,沒有立即通知住戶提高驚覺、查看監視器,也沒有和一起值班的同事協力巡邏,反而獨自從窗戶攀爬進入被害人屋內,不合常理,一審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4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