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3日)上午近10點,吳姓男子駕駛遊覽車搭載20名乘客,從國道一號下南屯交流道,當切換五權西路往市區方向行駛時,突然追撞前方3輛自小客,消防局獲報到場,發現遊覽車上3名乘客及其中一輛自小客駕駛,分別受到擦挫傷及頸部疼痛,緊急送往台中榮總救治。

遊覽車駕駛若違規屬實,不但要負起車輛修復費用,還將吞下罰單。讀者提供
遊覽車駕駛若違規屬實,不但要負起車輛修復費用,還將吞下罰單。讀者提供

警方表示,遊覽車及3輛自小客駕駛均無酒駕,初步研判遊覽車駕駛變換車道不當釀禍,將送交通大隊分析釐清,如認定遊覽車駕駛違規屬實,將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汽車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