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的女里長鍾翠民,與今年參選鳳山區市議員的前海光里長廖國誌是夫妻。老公轉換跑道選市議員,老婆則接棒選里長,沒想到老婆選上了,老公挑戰譯員寶座卻失利。

 

據《中央社》報導,廖國誌接受訪問表示,鍾翠民在高雄某軍醫院擔任護理師,是國防部約聘僱人員,屬於勞保身分,今天接到軍醫院通知,即使是約聘僱人員也不得兼職,否則須解職或辦理退休,因妻子尚未到退休年齡,也不想造成軍方困擾,才決定放棄就職。

廖國誌說,當初參選里長,因妻子是屬於勞保身分的約聘僱人員,以為沒問題,並不知道不能兼職。而廖則是前海光里里長,今年轉換跑道選議員失利,現在要重新回里長跑道。引自中選會
廖國誌說,當初參選里長,因妻子是屬於勞保身分的約聘僱人員,以為沒問題,並不知道不能兼職。而廖則是前海光里里長,今年轉換跑道選議員失利,現在要重新回里長跑道。引自中選會

廖國誌說,當初參選里長,因妻子是屬於勞保身分的約聘僱人員,以為沒問題,並不知道不能兼職,現在只希望事件平息,不要再給妻子和軍方造成困擾。至於未來若舉行里長補選,他會再參加補選。

高雄市選委會則表示,現役軍人依照規定不能參選,但鍾翠民非現役軍人,參選資格經審查沒有問題。

而鍾翠民服務的軍醫院對中央社記者表示,依據「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第4條,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而此規定所稱的國軍人員,則在規定第2條中明定包括「全時之聘雇人員及技工、工友」。

高雄市民政局則說,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民政局表示,原本希望鍾翠民就職後再離職,但鍾翠民不願就職,僅發布不就職聲明,究竟不就職聲明是否算辭職或去職,將行文請示內政部解釋認定。待內政部認定後,再通知選委會依法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