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賴姓男子(50歲)與友人陳姓男子(43歲)、黃姓男子(52歲)24日晚間,在左營區某餐廳吃全酒薑母鴨,直到25日凌晨1時許才結束,期間雖未飲用酒精飲料,卻喝了不少添加米酒的薑母鴨湯。

警方說,聚餐後由賴男開車載陳、黃返家,行經前金區中華三路與大同一路口,被新興分局前金所警員發現車燈沒開,警方等到賴男的車輛停等紅燈時,上前盤查,過程中發現賴男面有酒容且身上散發酒氣,經酒測後,呼氣酒測值0.44毫克。

警方因車燈沒開、攔下賴男盤查,進而查獲酒測。讀者提供
警方因車燈沒開、攔下賴男盤查,進而查獲酒測。讀者提供

賴男對警方表示,有喝薑母鴨湯,但沒有喝酒精飲料,警方向賴男宣導,吃了有添加酒精類的料理後開車,也算酒駕;由於賴男酒駕,警方也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同車的乘客陳、黃開出罰單,每人最高可罰1萬5000元。警方訊後將賴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將賴男帶回警局偵辦。讀者提供
警方將賴男帶回警局偵辦。讀者提供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