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吳姓男子(27歲)駕駛的事故警戒緩撞車,車禍發生前停在國道10號西向20.5公里處的輔助車道,執行警戒故障車任務,不料10時3分,林姓男子(32歲)駕駛小貨車搭載乘客藍姓男子(56歲)行駛在外側車道,在變換車道的過程中,追撞右前方吳男的緩撞車。

警方說,車禍造成小貨車的前座乘客藍男及駕駛林男受傷送醫,其中藍男傷重不治,整起事故在今天上午11時4分排除,現場恢復通車,駕駛林男與吳男的酒測值都沒有酒精反應。

小貨車變換車道時,追撞右前方停等在輔助車道的緩撞車。讀者提供
小貨車變換車道時,追撞右前方停等在輔助車道的緩撞車。讀者提供

警方呼籲,變換車道不當,是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也將吊扣或吊銷駕照;變換車道時應先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後視鏡死角,再開始變換車道,「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

國道警察獲報趕抵車禍現場處理。讀者提供
國道警察獲報趕抵車禍現場處理。讀者提供
小貨車的車頭嚴重變形。讀者提供
小貨車的車頭嚴重變形。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