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文嘉是國內各書局聞風喪膽的偷書賊,他偷書偷到月入6位數,出入以百萬名車代步,堪稱書局大盜。

2015年間,嘉義市警方查獲蕭文嘉涉嫌以「螞蟻搬象」的手法到書店偷書,在7年的時間內,幾乎偷遍金石堂、墊腳石等50家連鎖書店,得手超過12萬本書籍。

蕭文嘉偷書後,還在網路經營賣場,以大約是市價6折的價格銷贓,月收入平均達10萬元。他不但住價值逾千萬元的透天厝,出入也名車代步。當時蕭男犯行曝光後,在2016年間被法院判決以犯145起竊盜罪,判決應執行1年6月徒刑。

蕭男前年出獄後不久,又重操賤業,於2020年11月15日在彰化的書局偷了9本書被逮,因是累犯,遭加重判刑8月,然蕭男毫無悔悟,仍持續犯案,後因在全聯溪湖店偷竊3瓶可樂娜啤酒、開心果跟檸檬等物品,遭警方鎖定行蹤追查,最後被警方在住處查獲滿屋子書籍贓物。

檢方起訴指出,蕭男通常戴著鴨舌帽,並背著大背包犯案,他勘察書局環境後,利用防盜漏洞通過檢查,食髓之味下,即使被抓判刑,仍繼續行竊,其為竊盜累犯,且5年內故意再犯案,依法規定應加重其刑。

彰化地院依竊盜罪重判偷書賊蕭男4年徒刑。
彰化地院依竊盜罪重判偷書賊蕭男4年徒刑。

法官審理指出,被告蕭男於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間,陸續在台北、台中及彰化等地的19間書店竊取近3千本書,再於其在雅虎拍賣網站開設的「69書庫」賣場,將偷來的書籍以市價6.9折售出。蕭男落網時,已變賣到只剩下725本書。

法官審酌後認為蕭男罪行已構成接續犯要件,且為累犯,一罪一罰下共犯20件竊盜罪,每罪處以5 月徒刑,應執行徒刑4年,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