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方今天說,跟刑事局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後確定陳姓、鄒姓、巫姓犯嫌等人,夥同境外柬埔寨歐姓共犯等人共組人蛇集團,誆騙4名被害人要到泰國「放款」,再統一交由共犯李姓、葉姓犯嫌分工,至旅行社辦理護照及負責代訂機票等工作,被害人直到抵達機場才得知要去柬埔寨。

陳姓被害人女兒向警方報案,指爸爸等人一到柬埔寨就遭受暴力、拘禁從事違反勞務等情事。 全案經苗栗地檢察署檢察官馮美珊指揮擴大溯源追查,先在7月間由家屬先付出90萬贖金,協助陳姓被害人等3人順利返國;另一人因家屬缺錢贖人,只能繼續待在柬埔寨。

陳嫌主嫌等人誆騙被害人要到泰國做放款工作,結果帶到柬埔寨做詐騙案。警方提供
陳嫌主嫌等人誆騙被害人要到泰國做放款工作,結果帶到柬埔寨做詐騙案。警方提供

專案小組鎖定有多次詐欺前科的陳姓主嫌(28歲),涉嫌誘騙被害人到柬埔寨,陳嫌四處逃竄,警方後來掌握他躲藏在台南某間飯店,日前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拘提,將陳姓主嫌等5嫌逮捕到案,順利瓦解該犯罪集團。全案依組織犯罪、詐欺、妨害自由及人口販運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陳姓主嫌經檢察官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