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上月17日傍晚5時57分,任職某國小的女老師停放路旁的車輛與大武鄉公所張涵薇秘書駕駛白色賓士車發生擦撞,警方接獲報案,循線在大武遊客中心前找到肇事車輛,並對車上張姓駕駛執行酒測,張女酒測值高達1.07毫克以上,之後,鄭女與張女分別都在大武分局完成筆錄,但有知情人士指出,當晚大武鄉長黃建賓前往大武分局關說,就怕會影響一周後的鄉長選舉。
知情人士指出,由於車禍事故發生在選舉前夕,大武鄉長意圖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當晚赴大武分局關說並施壓;而此案雖早已完成酒測與當事人雙方筆錄,卻從11月17日後遲遲沒有下文。
依據最新酒駕罰則,酒測值只要高於標準值0.25毫克,除開立紅單外,還必須將駕駛移送法院,依刑法185-3條,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罰金。
知情人士透露,照理說,當晚就該將肇事者移送地檢署偵辦,卻直到民眾向縣議員林參天舉報,上周五(2日)林向大武分局質疑辦案進度,事件整整過了15天,這起酒駕肇逃案才被函送至台東地檢署。
由於,台東分局今年才發生資深警員1年間隱匿14起案件,包含重大搶奪刑案,甚至有1案延宕長達418天,今年中遭懲戒法院判處休職半年;上周五甫得知這起酒駕肇逃案,偵辦後隔了15天函送地檢,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台東縣警察局長葉超鴻大為光火,對於警方有無遭受施壓或業務延宕,目前已由督察長劉清俊、主秘廖志明2人,對大武分局進行專案調查。
林參天指出,公所秘書擦撞肇逃,酒測值還高達1以上,既然已經查證完全,就應以「準現行犯」直接移送,恐怕這起事件發生在選舉前,因遭受到大武分局長遭鄉長施壓,才會如此延宕未積極辦理。
對於,大武分局在長達2周後才將案件移送,林參天痛批「難道警員是等著被關說嗎?簡直是給魔鬼留餘地」。大武分局回應,當時正值選舉期間,查賄等各類案件同時執行,加上該名承辦警員確診,以至於該案15天後才函送檢方,絕非有意延宕或遭受施壓。
今天上午《壹蘋》致電大武鄉長黃建賓,他大方接受採訪, 並澄清絕無干預辦案或進行關說,他表示,選後目前正著手鄉政事務,盼選後大家都能恢復正常生活。
今天肇事雙方分別向《壹蘋》說明案情,張秘書坦言喝酒就是做錯事,但她當下並未逃離現場,而車輛被撞到的家屬指出,當時車輛停放路邊鄰近家門口,因全家人都在屋內,並未看見車輛擦撞經過,但在警方到場關心前,張女已先到家中道歉,並表明會處理車輛賠償事宜。
家屬指出,當時正值傍晚6時許下班尖峰期間,張女若將車輛停放路中央,恐影響交通安全,因此張女才先將車輛暫時停放在百米以外的路邊,再前往事故現場溝通車禍事宜,家屬強調,張女並未如警方所指稱肇逃未下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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