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表示,截至11月底,高市清潔隊員有3,460人,資源回收獎金分配係依據「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回收廢棄物變賣款項管理及運用要點」,將實際回收物變賣所得40%,做為隊員獎勵金。
環保局表示,有些回收餐盒,裡面仍殘留食物,隊員需再清理,另有些民眾沒把不可回收材質拆掉,後續隊員得拆解,過程有可能被尖銳回收物割傷,因此,市府才擬定上述獎勵金發放要點,一方面鼓勵資源回收量,另方面更是體恤隊員辛勞。
獎勵金採一季、三個月發放一次,金額多寡是回收量、回收物價有波動,一名隊員每季約可領數百元至2000多元間。
環保局表示,先前資源回收車加高貨斗採臨時性,非全市區隊一體適用,主要考量回收物數量非穩定、車輛調度其他用途,如消毒、清運廢家具,執行道路高度限制作業時,可立即拆卸;既然監理站認定違規,該局即刻改正,日後若需貨斗加裝細網,一定先向監理機關申請,未經核可不會再加高貨斗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