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8日接獲報案的警方調查,少女同月14日晚間7時37分、15日晚間5時49分在住家浴室洗澡時,發現有人持手機偷拍,經調閱家中監視器確認嫌犯身分,偷拍狼就是姐姐男友。
監視器畫面中,可看到少女持衣物入浴室後,陳嫌一下就跟著拿手機出現,眼瞄外頭無人,就隔著窗戶,蹲下暗處偷拍。少女發現遭偷拍,在浴室內大喊「你拍我!」,陳嫌慌亂之下,隨即坐在一旁,假裝滑手機,陳嫌才回「我的東西有沒有在裡面?」等話,沒一下又稱找到了,才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報案人新園鄉少女,稱於11月14、15日晚在住家浴室洗澡,發現嫌疑人陳嫌拿手機朝廁所浴室拍攝,且經調閱住家監視器發現共有上述2次偷拍行為。周女是於28日晚上7時40分由父親及社工陪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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