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S(徐熙媛)今年2月與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再婚,前夫汪小菲疑似心生不滿,3月開始未依離婚協議每月支付生活費,至今積欠500多萬元,大S日前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北院也已核發扣押命令。

知名家事律師蘇家宏解析,大S之所以能夠迅速執行,背後的原因是她和汪小菲在法院做的是離婚調解筆錄。

蘇家宏指出上法院調解離婚的好處。翻攝蘇家宏臉書
蘇家宏指出上法院調解離婚的好處。翻攝蘇家宏臉書

蘇家宏解釋,一般人離婚時都不會想要走上法院,大多選擇在戶政事務所把離婚協議辦一辦就結束,但如果今天遇到「軟爛男」、「無誠信之人」違約,那就頭大了,必須搜集事證提告,且等到判決確定都不知道何時,恐會再走好大一段冤枉路。

「但今天如果在法院做離婚調解筆錄,就能少花一分心力」,蘇家宏舉例,如果筆錄內容有記載每個月男方應該要給女方生活費,而男方沒有做到,那女方就可以拿這份法院的調解筆錄,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男方的財產。

 

男方只要一收到法院公文,就必須面對法律程序,趕緊把錢給女方,或是另外主張不必給女方的理由,這時候就要看調解筆錄有沒有附帶條件等等,由法院認定,或另行訴訟確認。

蘇家宏認為,離婚是情感關係的結束,也是法律關係的清算,如果能夠了解上法院處理的好處,「對於難以面對的人或事情,法院處理比起私下處理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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