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議員林參天與東督盟代表,針對焚化爐重啟監督一事,今天中午在縣議會召開會議,會中特別邀請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出席。
東督盟指出,台東縣環保局聲稱台東檢驗汙染值的標準,是全台焚化廠中最嚴格,並歡迎民團共同監督;但東督盟打臉縣府「說得好聽!」實際上卻不接納監督請求;「又作球員兼裁判!」李偉俊表示,台東縣府既是焚化爐的運營單位,又是監督政府機關,並不合理需要改善外,尤其需要公正第三方作監督。
針對焚化爐重啟營運,李偉俊提出4點,要求縣府進行改善。
第一、李偉俊指出,有關台東縣內垃圾的處理至焚化爐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國際標準要求,若無法達到,焚化爐即必須停止使用,直到證明可以符合國家法規和國際標準。
第二、所有的檢驗必須按照國際標準ISO 17020執行,檢測必須按照國際標準 ISO 17025執行,並讓民團至現場平行監督,採樣抽樣準則、公正性和專業性必須符合國際標準,按標準程序進行;尤其,檢驗實驗室也應符合ISO 17025認證合格,民團可平行監督。
第三、監督範圍為垃圾及焚化爐的生命週期相關事項,包括:垃圾的來源,垃圾的內容,垃圾的抽樣及合格準則,和進料(垃圾)檢驗報告,焚化爐的設計和驗收報告,焚化爐的連續偵測紀錄(儀器必須經過標檢局或相關公正機構有效校準,人員必須符合ISO 17020、ISO 17025 標準要求),以及燃燒過程參數,以及焚燒後的飛灰、灰渣、底渣,和煙囱的檢驗檢測,並由民團平行採樣,送合格檢測機構化驗分析。
第四、相關機關、單位必須確定垃圾清除處理,符合垃圾收集、清運、儲存焚化,及焚化爐廢氣、廢水、廢棄物處置法規,如果有違法違規或不符國際標準者,應予公開,應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由於,部分焚化廠燃燒後的的飛灰、底渣已造成西部農、漁用地的污染,台東縣議員林參天會中也針對焚化廠後續的飛灰掩埋作討論,林先將2019年同意重啟的議員名單公布,因焚化爐設廠市區,同意的議員多半來自市區外的其他鄉鎮,林參天會中請各鄉鎮選民看仔細,他表示未來焚化爐啟用,焚化產生的底渣飛灰勢必將在鄉鎮擇地掩埋,若出現有毒物質影響地下水,恐怕影響當地農作物品質以及民眾健康,而這些可能性都來自選民支持的議員當年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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