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11日凌晨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橋頭區成功路上,有台黑色汽車停在路中,駕駛疑似睡著,「深怕造成交通意外!」警方到場查看,發現黑車停在快車道的路中央,一對男女正呼呼大睡;但因車輛未熄火,剎車燈恆亮,警方深怕叫醒駕駛可能產生暴衝行為,因此不敢大意,將兩部巡邏車包夾該部車輛後才前往拍打車窗叫醒駕駛。
警方說,車上林姓駕駛(29歲)與女友陳姓女子(19歲)被警方叫醒後,一時搞不清楚狀況,林男向警方供稱因為當晚載陳女逛台南的夜市買拖鞋,返程路途太累才在路上睡著。
過程中,員警目視車內後座,見後座腳踏板上,放有一只黑色水桶包;經林男同意下,警方查看包內物品,赫然發現內有一把瓦斯槍和50顆鋼珠彈,林男立刻向警方表示,為了防身才會攜帶瓦斯槍。
警方指出,林男的瓦斯槍經檢驗後雖無殺傷力,但林男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有危害安全之虞,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方訊後將林男依法函送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