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昨(11/14)晚接獲報案,大寮區某里長候選人發現自己旗幟遭不明人士毀損,眼睛被人燒開兩個洞,大寮所警員調閱監視器影像,迅速於當晚11時通知涉案人前來說明。
經瞭解,20歲陳姓男子當時與其他3名友人在路邊吸菸,因一時起意,持打火機燒毀旗幟中候選人的眼睛,陳男本身並無特定政黨傾向,也沒有選舉恩怨,警訊後,依法毀損罪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對於企圖干擾選舉情事,一定加強查緝,隨意破壞競選旗幟或看板,除有觸犯刑法毀損罪外,如妨害候選人競選,更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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