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公所表示,里長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0-2條規定,「其他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截止後至選舉投票日前,因候選人死亡,致該選舉區之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應即公告停止選舉,並定期重行選舉。」

藍俊德為現任里長,爭取連任,原本將在明天下午舉辦競選總部成立大會,今天晚間突然過世。區公所指出,同選區還有2名參選人,超過當選人數,因此不會延期辦理。(中央社)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

壹蘋娛樂粉專

壹蘋新聞網粉專

壹蘋 LINE 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