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於今年5月8日上午,飲用有酒精的藥酒後騎機車上路,不料,卻在草屯鎮某道路上,不慎自摔跌倒,馬上在草叢裡睡得不醒人事,過莫約1個多小時,民眾才發現報警,執勤警員下午2時許接獲通報,驅車前往處置。

員警到場後,看到洪男頭戴安全帽、在草地上呼呼大睡,因擔心洪男安危,先通報救護車協助,再嘗試將洪男叫醒。不料,洪男醒來之後,有酒駕前科的他,發現穿著制服的警方,驚覺可能又要因為酒駕被送辦了,竟在情緒失控下、不分青紅照白,拖下自己的安全帽揮打警員。

男子見警方關注,竟持安全帽襲警。示意圖、田兆緯攝
男子見警方關注,竟持安全帽襲警。示意圖、田兆緯攝

警員與洪男拉扯、還被揮拳伺候,雖不斷閃躲、阻擋,仍造成左手挫傷,隨後,支援警力到場後,才順利將洪男壓制上銬,檢方偵訊時,洪男坦承不諱,檢方認為洪男漠視國家公權力,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一審洪男供稱,過去有酒駕紀錄,因擔心又因酒駕被送辦,才會失慮情況下動手。法官認為,洪男只因擔心遭到酒測,就對員警做出暴力行為,破壞國家法紀執行之尊嚴,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得易科罰金。

南投法院認為,洪男妨害公務罪嫌成立。資料照
南投法院認為,洪男妨害公務罪嫌成立。資料照
男子因為酒後摔車、睡倒路旁草叢,見到警方盤查竟拿安全帽襲警。示意圖
男子因為酒後摔車、睡倒路旁草叢,見到警方盤查竟拿安全帽襲警。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