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家涮涮鍋店發聲明表示,盧男任職期間為工讀計時人員,本公司於上班期間均會代收保管手機,但該人員竟利用休息空檔30分鐘拿取手機放置偷拍。該人員行為惡劣、漠視他人權益、造成他人身心受害,本公司嚴厲譴責、絕不寬恕。

業者還說,第一時間即開除該員工,主動向警方報案,配合偵辦程序;同時並與受害者取得聯繫,致上本公司最大歉意,本公司絕不會推卸任何問題。目前公司已啟動司法相關程序,務必讓該員工受到應有之法律懲罰,以維護受害者與本公司之權益。

據了解,這家火鍋店位於台中七期重劃區,外型為獨棟玻璃屋,店內裝潢高貴奢華,號稱是「台中七期最美的火鍋店」,吸引不少網美、網紅拍照寫食記,價格也不便宜,最便宜約500元,最貴的A5和牛套餐一客要價近9千元。

業者在臉書發聲明說明處理過程,並向受害者致歉。翻攝業者臉書
業者在臉書發聲明說明處理過程,並向受害者致歉。翻攝業者臉書

判決指出,該涮涮鍋店盧姓員工今年6月2日上午上班時,先將其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放在店內女廁的馬桶刷架內,偷拍先後進入廁所的溫姓、郭姓女客人,寬衣解帶畫面及身體隱私部位。2女如廁後發現馬桶刷架似有異狀,上前查看發現竟有手機。

2女看到盧男正準備進入廁所換衛生紙,不知道他就是偷拍犯,將此事告知盧男並請他先行刪除手機內的影像,並到櫃台向其他店員反映。涮涮鍋店王姓店長接獲通知趕回店內報警處理,當場扣得盧男手機,盧也坦承犯行。

法官審理時發現,盧男前年也犯下2件在餐廳廁所偷拍女客如廁的案件,其中一件還是在他任職的迴轉壽司店所犯下,分別遭法院判刑3月、6月確定,應執行8月徒刑,去年底才刑滿出獄。法官依法加重其刑,將盧男判刑9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