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埔里鎮一名里長候選人,遭人檢舉於今年9月間,分送市價約100元的雞蛋禮盒,送給選區內有投票權的選民,並請求投票支持,藉此達到賄選目的,檢方昨(11/3)日傳喚候選人、選民及證人到案釐清案情。
另外,檢方上月底也接獲檢舉,名間鄉某村長候選人,於10月初某天,邀請村內有投票權的民眾,到鄉內某餐廳吃飯,以10人1桌、每桌價格5千元宴請村民,席間該候選人還請求大家支持,檢方昨日通知候選人、選民及證人到案說明。
據了解,2案中的村里長後選人,均初步坦承不諱,其涉嫌重大,已違反《選罷法》第99條1項規定,投票行賄、投票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分別以上述金額交保候傳。
檢方表示,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賣票可處最高3年徒刑,檢警調人員將嚴查賄選,切勿以身試法。 民眾若得知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為,請勇於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絕對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獎金。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分析|賴清德讓綠營逆轉勝! 他直指對2024影響「對國民黨是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