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專案小組為端正選風,積極查辦任何可能影響年底大選犯罪案件。由檢察官施家榮指揮雲林縣刑警大隊、北港及台西警分局,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口湖鄉蚵寮村、口湖村等地搜索,約談組頭蔡男(58歲)、蚵寮村52歲林姓賭客及口湖村48歲林姓賭客到案。
檢方調查,蔡姓組頭透過手機及LINE通訊軟體,接受賭客下注本次口湖鄉長選舉,「以某一候選人讓另一候選人特定票數輸贏」供人容下注簽賭。專案小組經連日蒐證,今大舉出動進行搜索,查扣手機對話紀錄確認簽賭,再約談蔡男及賭客等人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經法官裁定蔡男10萬元交保候傳,2名林姓賭客則分別2萬元交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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