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第二大隊指出,上午10點左右,高公局派遣掃街車,執行國道3號通霄路段的路面異物清掃工程,掃街車慢速在北上約138公里內線車道執行公務,後方也有依規定安排緩撞車、鳴笛閃燈示警。
林姓男子(27歲)開著一輛廂型車行駛內線,幾乎沒有煞車就高速追撞緩撞車右後方,造成緩撞車後方防撞設施變形、嚴重凹陷,廂型車的車頭幾乎全毀。
林男送醫檢查,傷勢並無大礙,也沒有酒駕,事故現場在10點40分排除。
林男向警方說,事故前一時恍神,沒有留意前方有施工車輛,等到眼前看到醒目的黃色工程車,已閃避不及追撞上去。
林男雖然沒有外傷,但緩撞車設施不便宜,全新防撞設施要價上百萬,加上自己車子修車費,林男一個分神疏失,恐怕要付出上百萬的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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