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的鍾姓男子有酗酒習性,酒後常對家人出現暴力行為,曾於2017、2019年兩度因違反家暴法被判刑。今年7月29日,雲林地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命鍾男不得對未滿12歲的兒子有家暴、騷擾行為,並應在1年內完成戒酒教育輔導24小時及親職教育輔導12小時,保護令有效期間為2年。

不料,今年9月12日晚間7時許,鍾男又在家中喝酒,不滿兒子持續看電視而不依其指示去洗澡,竟徒手掌摑兒子臉部一下,導致他臉部紅腫。鍾男兒子向阿公告狀,阿公隨即向警方報案。

鍾男有酗酒習性,酒後常對家人有暴力行為。示意圖
鍾男有酗酒習性,酒後常對家人有暴力行為。示意圖

鍾男兒子接受檢警詢問時,表示要對父親提告,還說會對父親感到害怕,擔心沒有人在的時候會被父親毆打。檢察官認為鍾男違反保護令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並依違反家暴法將鍾男提起公訴。

鍾男出庭時否認犯行,認為自己只是正當管教未年成子女,甚至還邊笑邊陳述自己的行為。法官批鍾男明知不得以傷害身體之手段懲戒子女,竟掌摑兒子臉部成傷,顯然漠視保護令代表的公權力,審酌他有吸毒、公共危險及違反保護令的前科,將他判刑3月、可易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