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嫌犯呂姓男子(29歲)因侵占案件今年5月被台中地方法院通緝,今年7月又因傷害案件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呂男近期與女友一起租屋住在85大樓的日租套房,28日晚間6時許,女友有事要外出辦理時,先去幫呂男買晚餐的小火鍋,並將機車違停在自強三路,通知呂男下來取餐。
警方巡邏經過發現有機車違停在85大樓前,呂男前來向一名女子取餐,警方立刻上前盤查,沒想到呂男看到警方靠近,立刻要轉身離開,警方見狀上前攔下呂男並進行盤查。帶隊警官問呂男:「你有沒有證件?」呂男回說:「我肚子痛,要大出來了,要趕快去上廁所!」
呂男的反應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他念出身分證字號,呂男唸完身分證字號後,警方查出他是「2條通」當場將他逮捕。呂男表示,他未居住在戶籍地址,所以也預料到自己可能收不到法院信件而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