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團《巴毛律師混酥團》下午在臉書分享她看到一個新秘糾紛案例,寫道「這幾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件新娘與新秘的退款糾紛,但糾紛的起源,就只是新娘不肯提供新秘午餐便當,新秘說一般來說餐點都是業主提供,新娘就不爽了。說他覺得這樣很糟糕 ,認為新秘強迫他請客,然後就說要退款 。」
巴毛律師說「這看了就是一個沒什麼法律常識的大小姐啊!第一,消保法規定七天內可以退貨,那是要是郵購、訪問買賣、網路消費才可以退。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樣郵購新秘...而且退款糾紛到底事要報三小警啦?警察局照片是不是網路上抓的啊,連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還嗆嗆叫這麼大聲!通常婚宴會館或是飯店都會問要不要幫攝影班或是新秘準備便當,就算沒有 ,用foodpanda叫一個便當是能多少錢?為了這一點點錢在那邊鬧...」
律師表示,不肯請新秘吃飯,根本不可能構成可以解除契約事由。且根據民法249條規定,訂金退還,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因本事見而起的糾紛,看起來「這樣狀況下應該算是可歸責復訂金當事人的事由導致契約不能履行,所以新秘根本不用返還定金。」律師更透露,「這位新娘現在還因為在爆料造謠誹謗新秘要被告了,結個婚結到要被告還真是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