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發言人莊佳瑋說,苗栗市第四選區的市民代表選舉,有情資指出黃姓候選人涉嫌以現金賄選,指派蔡明峰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大、苗栗分局、苗栗縣調查站及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共同偵辦。

專案小組昨展開行動,傳喚黃姓候選人、其堂兄、涉嫌收受賄賂選民9名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後,查扣賄賂款項共6千元現金,並認定候選人之堂兄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與共犯、證人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晚裁准。

檢察官另外諭知黃姓候選人限制住居,其餘涉案選民則均請回。

檢警調等單位組成查賄專案小組,昨一口氣在苗栗市查獲2件。圖為苗栗地檢署外觀。楊永盛攝
檢警調等單位組成查賄專案小組,昨一口氣在苗栗市查獲2件。圖為苗栗地檢署外觀。楊永盛攝

此外,文聖里長選舉部分,指派張亞筑檢察官指揮縣警察局刑大、苗栗分局共同偵辦林姓候選人賄選案,針對林涉嫌以每票1千元代價行賄選民,昨傳喚候選人、選民2人到案說明,並扣得賄賂款項6千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涉嫌違反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故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涉案人等請回。不過,法官上午審理後駁回檢方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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