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印尼籍逃逸移工安多,與來自同鄉的女移工莉雅,均受雇於劉姓雇主位於南投縣仁愛鄉南豐村的番茄園,從事修剪番茄芽及採收番茄工作。莉雅在番茄園工作時間較久,多不與安多接觸或交談,且表現出討厭安多、希望安多離開番茄園工作之態度,安多因莉雅長期不友善之態度而對莉雅心生不滿。
去年8月4日上午9時許,安多與莉雅在番茄園工作,因安多不諳中文,劉姓雇主指示莉雅轉知安多到另處地點修剪番茄側芽,但莉雅故意告訴安多雇主要他採收番茄,安多遂去駕駛牽引車,經另名同事制止後,安多才發現被莉雅所騙,心生不快。
隨後,安多與莉雅前往修剪番茄側芽,他質問莉雅為何不如實轉知雇主指令,莉雅罵他「像狗一樣」,安多怒稱「如果妳再這樣子的話,我就刺妳喔」,莉雅回嗆「刺我啊」,並走向安多,安多一時氣憤,持一把長15公分、寬1.5公分的工具刀,朝莉雅右鎖骨、左側髖部、頭頸部、胸部、背部等部位連刺10刀,其中1刀深入縱膈腔內切開連接心臟的升主動脈,造成大量出血,導致莉雅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安多行凶後往山區逃逸,並將凶刀丟棄在溪流,在山上躲藏1夜後,隔天才被警方逮捕。安多一審被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刑15年,並在執行後驅逐出境,他提起上訴,辯稱死者經常污辱他,他當時只想給死者一個教訓,以後不再這樣對他,並無殺她之意。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安多持刀朝被害人要害部位連刺多刀,下手力道猛烈,已有殺人故意,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且安多至今尚未賠償被害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也希望他在台灣接受法律制裁,今天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