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7時許,台中市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警員莊照威在所服勤時,一名陳姓男子拿了1張千元及1張伍佰元紙鈔至所內報案,向警方表示他是小吃店老闆,在店內撿到1500元,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確認,是下午1時20分有名女顧客買完餐點付錢時,未察覺自己皮包裡的錢掉落在地面就離開。

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失主是林姓女子。讀者提供
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失主是林姓女子。讀者提供

莊員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不到半小時就確認車牌號碼並聯繫到林姓女車主(23歲),林女接到警方電話通知是否有掉錢時大感驚訝,因為她還不知道自己錢遺失,立刻查看並清點錢包,確認自己真的掉錢。

林女至頂街派出所領回失款。讀者提供
林女至頂街派出所領回失款。讀者提供

頂街派出所所長賴進忠提醒民眾,外出時應妥善保管自身貴重物品,若發現遺失可就鄰近派出所尋求協助、或上網至內政部警政署拾得物公告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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