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刑大偵二隊日前執行網路巡邏,發現陳姓男子(37歲)從2020年開始,利用露天拍賣平台,大量刊登販售含有尼古丁成分菸油,經完備蒐證後持搜索票前往陳嫌位在沙鹿住家執行搜索,赫然屋內竟出現十多瓶1到3公升容量的車用機油瓶,裡面填裝的就是成分不明,且含有尼古丁的菸油。
警方表示,依據藥事法第22條規定,未經許可之藥品則屬禁藥,不得販售,而陳嫌為規避海關及警方查緝,從中國向不知名賣家,將菸油裝填倒車用機油瓶內,以每瓶1萬到3萬元購入進口後,利用電子磅秤、封模機、空瓶、防偽貼紙,包裝成國外知名品牌電子菸油,對外販售牟取不法獲利。
警方調查,陳嫌將成分不明菸油,分裝成30ml小瓶裝,成本大約100元,卻對外販售300到500元不等,近二年來不法獲利高達數百萬,由於進口煙油疑似裝入回收車用機油瓶,除成分不明外,吸食後極有可能吸入重金屬、有毒物質造成身體永久傷害。
警方在陳嫌住處共查扣已分裝待售電子煙油9000多瓶、機油桶填裝油10多桶,經送交衛福部食藥署抽驗,皆含有尼古丁成分,詢後依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一項「輸入禁藥罪」及第83條第一項「販賣禁藥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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