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劭女籌組民間互助會,主要負責向會腳收錢,再將款項交給得標者,但從2016年到2018年間,陸續傳出劭女沒有依規定繳交會錢。劭女向法官指稱,原本要給夏女1百萬元,因為自己欠地下錢莊錢,剛好遇到對方討債務,1百萬當場被拿走。至於黃女的30萬元是借貸關係,絕對不是侵占。
對此,黃女表示,根本沒有借錢給劭女,那是劭女說錢未收齊,才讓她延後1個月。夏女的1百萬元,經過調查,1百萬遭高利貸的人搶走後,劭女並未報案,顯然都是推諉之詞,法官認定劭女犯下侵占罪,分別判處她有期徒刑7月,應併執行9月,不法所得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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