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林姓保全表示,根本沒看過這些人,也從來沒有人會選在這邊放爆竹,又說,當時坐在裡面值班時先聽到好幾聲的爆炸聲,聲音越來越大發現有異,出來就看到3位年輕人在放煙火,好在沒有進來裡面鬧事。
轄區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副所長林海平表示,煙火的開罰權責屬於消防局,警方尚未接獲報案。若是真的拿爆竹來驅趕老鷹而發生意外,除可依《動保法》法辦外,也會依《社違法》法辦。
疑似情侶檔的兩個屁孩將車停在台灣大道東興路口轉角,下車後即拿著爆竹走在人行道上,先是朝著空地發射,其坐在車上的友人接著「補給」給他,2人嘻哈吵鬧接著又走向遠處的公車亭,接著朝空中施放,還有一名男子蹲在地上,想朝路邊的機車道發射未果。燃放爆竹男子發現記者在拍,快閃前誆稱「要趕走天上老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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