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並貼出罰單照片,表示前天(27日)晚上9時許,家中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在板橋某巷口,因「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被警察當場開立罰單,PO文網友抱怨:「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並提到女兒回家後因此被嚇到大哭,痛批:「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嗎?」

這篇PO文引起許多網友熱議,多數網友認同警察開單,「這是在救她」、「小四了,可以看得懂紅綠燈,也會過馬路了,不小了」、「學個教訓吧!下次有可能就沒下次了」、「錯就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身為家長沒有自覺嗎?」、「你要是好好教她,也不會有這張罰單,在路上騎車、開車就怕這種闖紅燈的。」另一派人則認為警察小題大作,「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一堆留言在那邊假道德」、「應該先用勸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

轄區板橋警分局交通組長林泰亨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對於網友批評部分,板橋分局指出,不論是成年人或是小孩,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未來也會加強員警執勤技巧,或是同一時間聯繫學童家長,會採用比較柔和、委婉的方式來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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